第271章 把检察官当犯人提问?(1 / 2)
质证,通常都是围绕着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来展开的。
在先前检察官对视频证据质证时,否定了马承锦和韩小怡【生活】视频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顾名思义,其实都很好懂,从字面意思大家也可以看出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一个断案证据来说是很重要的。
如果一个证据不真实、不合法,那么这个证据就是一个有瑕疵、或有缺陷、甚至是违法的存在,这时法官就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决定是否要采纳该证据!
而这个关联性,跟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两个特性排列在一起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那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呢?
对于证据来说,【关联性】是一个有和无,生和死的问题!
因为如果这个“证据”跟这个案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对于这个案子来说,它连作为证据的资格都没有。
就好比如,张三认为他和李四的孩子“牛马”不是他亲生的,这时李四拿出了“二牛”的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二牛”的亲子鉴定报告显然跟这个案子屁关系都没有,那还用看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吗?
所以,在马承锦的这个案子里面,检察官直接从根上否定了视频证据!
现在,众人都很期待白潇会如何的反击检察官的质证观点。
主审法官对白潇说:“白律师,你对公诉人、被告人董妍妍以及其律师的质证意见,是否有不同的意见需要发表。”
白潇回:“有的,审判长。”
“但在发表法律意见之前,辩护人有个问题需要向公诉人进行提问。”
主审法官回:“嗯,你问吧。”
白潇看向检察官,问:“公诉人,请你回答你认为该视频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依据?”
面对白潇的提问,检察官感觉好像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出来。
问题倒是很正常,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问题从白潇的嘴巴里问出来,就好像是在审犯人一样,有种白潇才是检察官,而自己是犯人的感觉。
有种莫名的压迫感,作为一个检察官居然在一个律师身上感受到了压迫感,这正常吗?别扭,太尼玛别扭了。
检察官回答白潇的问题道:“因为被告人马承锦跟被害人韩小怡每天晚上都有那个【生活】这件事,与马承锦杀害韩小怡并无关联。”
白潇接着问:“好,那你们认定韩小怡是马承锦杀的,依据是什么?”
检察官回:“这被告人董研研亲眼所见的事情,凶器上的指纹,还有马承锦和韩小怡感情不和等等这些证据都指向了马承锦。”
白潇说:“对于韩小怡的死,董研研能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就不错了,她说韩小怡是马承锦杀的就是马承锦杀的吗?那马承锦也说了,韩小怡是董研研杀的,你们怎么不把董研研抓起来?这是一点。”